保險,  德國生存入門

失業或離職的空窗期怎麼辦?一次搞懂德國失業保險金申請與規定

在德國工作一段時間後,許多人會面臨自願或非自願的工作調整,不管是自請離職也好,或者因為種種原因導致受迫性失業(被解僱、合約到期不續約等),在尋覓下一個工作的空窗期,之前繳得心痛的德國失業保險,這時候就成了最佳緩衝!

之前林先生因為打算換工作而自請離職,在同事的提醒下才得知,原來自請離職到開始新工作的空窗期,也可以申請失業金補助!我們在查找資料和申請過程中,發現有許多需要注意的時程和規定,以下就我們經驗分享,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大家了解德國失業保險制度以及相關申請流程。

一、德國失業保險制度

在德國,失業保險是社會強制保險的一部分,由聯邦就業署( Bundesagentur für Arbeit )負責管理,所有在德國工作且月薪超過 450 歐元 ( Mini Job ) 的員工都需要繳納失業保險金。

失業保險金的繳納金額為月薪的 2.4%,其中一半自己支付,另一半由雇主支付,各負擔 1.2%,這項制度在為失業者提供經濟保障,幫助在尋找新工作的過程中,可以保持基本的生活水準。

二、失業保險金的申請資格

依照規定,符合以下條件的失業者,可以有資格申請失業保險金:

  1. 在失業前的 30 個月中,至少受僱 12 個月,並有 12 個月的保險繳費記錄(受僱期可中斷,只要加總有 12 個月即可)
  2. 目前沒有工作,但是具備每週至少從事 15 個小時的社會保險工作的能力
  3. 已經通過線上或親自前往辦理,向聯邦就業署登記失業
  4. 積極尋找工作,並願意接受聯邦就業署提供的就業援助

如同上面所說,需注意的是,自願離職者也有資格申請失業保險金,但需要滿足更嚴格的條件,必須證明自己有充分的理由離職,例如:職場霸凌、性騷擾、工資待遇遠低於同行水平、工作環境不佳、雇主違反合約…等,否則可能面臨一定的等待期(詳見下文第五點說明)。

三、如何申請失業保險金?

申請失業保險金的過程如下:

  1. 向聯邦就業署登記失業:在失業或預計失業之前的三個月內向聯邦就業署登記失業,若是自願離職且尚未找到下一份工作的人,在丟出辭呈時就可以登記。可親自去當地的聯邦就業署櫃檯,或在官方網站上進行登記(推薦線上登記)。
  2. 提交申請:在失業後的最初三天內,需要正式提交失業保險金的申請(之前只是登記,不是申請),同樣可以親自前往當地的聯邦就業署服務櫃檯進行申請,或在線上完成。若沒有即時申請,將會使相應的補助延期給付,損失權益。
  3. 提供所需文件:申請時,需要提交:身分證明、社會保險卡、最近的工資單、就業證明 ( Arbeitsbescheinigung ) 和雇主終止聘雇通知書,以及其他可能影響申請條件的文件(如:結婚證書、子女出生證明等),如果是外國公民,可能還需要提供護照、居留證或歐盟公民註冊證明。

基本上,若德文不夠好,都推薦線上申請,只要跟著流程步驟填寫,並上傳相關文件即可。過程中,可能會接到聯邦就業署的確認電話,但就我們跟德國行政單位打交道的經驗來說,就業署的人相對和藹可親很多,即使德文不夠好,他們還是會耐心對談,可能顧及已經失業了,客戶不能再接受太大打擊,哈哈哈

四、失業保險金的金額和領取期限

領取金額

失業保險金的金額基於你過去一年的工資收入計算,如果有小孩,金額為收入的 67%,否則為收入的 60%。

但有最高額度限制,根據 2023 年的規定,每個月收入最高計算額度為:新邦 7100 歐元,舊邦 7300 歐元,以柏林為例,已婚有小孩,並領取三號稅級的人,失業保險金最高領取上限為 3137.40 歐元/月。

同時,當你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候,你的健康保險、護理保險和養老保險等費用也會被涵蓋( 計算在 Sozialversicherungsbeiträge 項目中,約 20% 的統一費率 ),這是因為這些社會保險費用通常由你和雇主共同分擔,而在你失業時,這部分費用會由聯邦就業署代替雇主支付,簡單一點理解,失業時,你的雇主變成聯邦就業署。

若想知道自己可以領多少失業保險金,可參考聯邦就業署的失業保險金計算機,並填寫以下資料:

名詞解釋:

  • 新/舊邦:所謂新邦指得是在 1990 年兩德統一之後,從原東德加入德意志聯邦的五個邦,分別為:勃蘭登堡、梅克倫堡-前波美拉尼亞、薩克森、薩克森-安哈爾特以及圖林根,其餘原西德即為舊邦,柏林雖然也分為東西柏林,但柏林並不算在新邦。
  • 貢獻評估限額( Beitragsbemessungsgrenze,BBG ):是指計算各領域社會保險繳費的最高限額,通過每年調整,聯邦政府可以確保將每個人薪資的增長納入社會保險,如果薪資超過評估限額,則繳費不再增加。
  • 稅級:德國目前分六個稅級,詳細可參考此篇:德國報稅最該知道的 Top7 重點概念!!

領取期限

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與申請人在過去五年內的工作時間有關。對於年齡低於 50 歲的失業者,最長可領取 12 個月的失業救濟金,而隨著年齡的增加,失業救濟金的領取時間也會相應延長,最多可以領取 24個月。

年齡繳納失業保險的月份數最長可領取失業保險金月份數
50歲以下12個月(30個月內)6個月
50歲以下24個月或以上(30個月內)12個月
50歲以上30個月(五年內)15個月
55歲以上36個月(五年內)18個月
58歲以上48個月(五年內)24個月

五、等待期(Sperrzeit)

自願離職、未按時登記失業或違反聯邦就業署的規定,可能需要面臨等待期,在等待期間,將會無法領取失業保險金。

自願離職

如果未能提供充分的理由自願離職,通常情況下,等待期為12週,但期間聯邦就業署仍會涵蓋社會保險的部分負擔,所以提前登記申請仍有必要,否則光健保要自己全額負擔就會很吃力,尤其有家庭健保的人!

我們的健保是 TK,我們的經驗是,只需要在 TK 線上登記失業即可,在申請失業保險金之後,聯邦就業署就會自己通知 TK,並接手支付我們的健保。

未按時登記失業

如果未能在失業或預計失業之前,於規定時間內向聯邦就業署登記失業,可能會有 1 週的等待期。

違反聯邦就業署的規定

如果未按照聯邦就業署的要求參加面談、培訓或其他相關活動,也可能面臨等待期,具體等待期的長短,取決於違規的性質和次數。

六、登記失業和註冊為求職者

如果前往聯邦就業署網站,可以發現除了登記失業、申請失業保險金之外,還可以註冊為求職者( Arbeitsuchend melden ),首先,必須釐清的是,登記為求職者並不能取代登記為失業者

對於聯邦就業署的服務範圍,我自己的理解是分為兩大部分,一個就是前面談的失業保險申請和給付的部分,另一個就是輔導就業,會切出來在就業中心( Jobcenter )部門負責,所以在即將面臨失業、尋求新工作或有轉職輔導需求,即可以註冊為求職者,並與就業中心聯繫配合。

此外,註冊為求職者算是申請失業保險金的一項前提條件,因為申請失業保險金的要求就是「你必須積極尋找新的就業機會」,為了驗證你的求職狀態,聯邦就業署可能會要求你定期向他們報告求職進展,包括:投了哪些公司、參加了哪些面試,或者參加了哪些職業訓練課程等,同時,他們也會提供各種服務,包括:職業諮詢、求職技巧訓練和就業機會信息,簡單而言,你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同時,也有義務積極配合就業輔導。

林先生當初在線上註冊為求職者後,很快就接到就業中心負責人電話,他會跟你確認求職需求、期望,之後便會不定期彙整相關職缺資訊給你,但我們的經驗是,覺得目前就業中心可以提供產業類型,還是比較偏德國傳統產業、需要德語能力的職缺,林先生在 IT 產業、英語職位的需求,比較難被滿足;不過,有這個經驗還是不錯,至少能知道整個流程怎麼進行,也跟負責人進行愉快的會談,得知一些當地產業狀況。

七、成功找到工作後,該做什麼?

一旦找到新工作,並知道新工作的開始日期,就必須馬上聯繫聯邦就業署,通知現況更新,可登入就業署網站 eServices 報告變更( Veränderung melden ),依照表格填寫相關資訊,尤其最重要的新工作開始日期,如果你在開始新工作後仍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,除了可能需要退還這筆錢,並可能面臨罰款和其他的法律後果。

八、結語

總的來說,德國的失業保險能夠為失業者提供即時的經濟援助,算是社會福利國家很重要的一項制度,維持了社會的穩定,但仍須遵守相關申請手續和規定,且避免濫用才是。

本篇大致彙整申請失業保險時會需要瞭解的基本訊息,但每個人的情況都是獨特的,所以若有任何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確認的條件,我還是建議直接聯繫聯邦就業署,藉由跟工作人員的諮詢,找到最適合你的解決方案。

最後,希望這篇文章能對在德國工作生活的你有所幫助,也請幫我多多分享或訂閱,支持我繼續彙整德國生存須知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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